關于危大工程范圍,劃定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及其它等類型的具體尺度,并分為危大工程范圍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范圍。
關于專項施工方案內容,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計劃、施工工藝技術、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施工管理及作業人員配備和分工、驗收要求、應急處置措施、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
關于專家論證會參會人員,要求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的參會人員應當包括:專家;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
關于專家論證內容,要求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專項施工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施工圖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范;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并能夠確保施工安全。
關于專項施工方案修改,要求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專家論證后結論為“通過”的,施工單位可參考專家意見自行修改完善;結論為“修改后通過”的,專家意見要明確具體修改內容,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并履行有關審核和審查手續后方可實施,修改情況應及時告知專家。
關于監測方案內容,要求進行第三方監測的危大工程監測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工程概況、監測依據、監測內容、監測方法、人員及設備、測點布置與保護、監測頻次、預警標準及監測成果報送等。
此外,對驗收人員、專家條件和專家庫管理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